桑国卫

        桑国卫,临床药理学家,1941年11月11日生于上海。1962年毕业于上海第一医学院药学系。同年考入上海第一医学院医学系药理专业研究生,师从著名药理学家张昌绍教授和顾汉颐教授,1966年研究生毕业。历任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原名浙江卫生实验院)药理室主任、临床药理室主任、计划生育研究所兼药物研究所所长、副院长。现任浙江省计划生育研究所所长、世界卫生组织人类生殖研究合作中心主任、国家新药安全评价研究重点实验室主任、浙江省卫生厅副厅长。他还是卫生部药政管理局新药审评委员会顾问、国际药理联合会(I—UPHAR)理事。1979~1981年在英国剑桥大学生理系及伦敦大学皇家医学研究生院进修。1983~1989年任世界卫生组织长效避孕药专题指导委员会委员,1996年任世界卫生组织人类生殖特别规划技术发展评价战略评审委员会委员。1989~1990年任美国康乃尔大学医学院临床药理学及内科学客座教授。桑国卫是第七、八届全国政协委员。
        桑国卫对长效避孕药及抗孕激素的药代动力学及临床应用作了系统研究,获全国科学大会奖2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项、部委级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4项及三等奖1项。是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计划生育科技功臣、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发表学术论文65篇,合著专著2本。
        自1970年起桑国卫对复方庚炔诺酮避孕针作了系统的临床药理学及药代动力学研究。1981年发表3H庚炔诺酮在大鼠体内的代谢规律;同年在美国“避孕”杂志首次发表妇女肌注庚炔诺酮后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及个体差异,被世界卫生组织、美国人口委员会及国际文献多次引用。1983年报告复方庚炔诺酮的代谢及体内过程具有明显种族差异。1986年发表复方庚炔诺酮肌注后的临床药代动力学参数,并预测该制剂会显示有高效避孕作用与良好的月经规律。1987年报道最佳剂量探索,1989年证明多次给药后体内无明显积蓄且与PRL水平及垂体腺瘤的发生无关,为复方庚炔诺酮的长期安全性提供了重要依据。1990年在美国哈佛大学发表了“甾体避孕药的群体差异与群体药代动力学”。1994年4月WHO专家委员会发表备忘录与专题咨询会议录,推荐复方庚炔诺酮为当前两种最佳注射避孕药之一,并在前言中正式确认中国与WHO同时各自独立研制成该新型长效避孕针。以桑国卫为主研制的二类新药复方庚炔诺酮避孕针1991年经卫生部批准生产,并于1993年由卫生部选定为我国基本药物。此外,1986年首次报道口服长效避孕片左旋18甲基炔诺酮的体内动力学参数及其与月经来潮的相关性,证明多次口服后体内药物无明显积蓄。在主持“七五”国家攻关项目期间,对于不同剂量及配伍的长效避孕药和房事后避孕药的药代动力学作了深入研究,为临床用药提供了重要依据。
        1991年桑国卫首次阐明了国产米非司酮及其3个代谢产物在中国妇女体内的药代动力学,并且通过随机交叉试验证明国产米非司酮与法国产品为生物等效。同年,按GCP原则组织实施了两种国产米非司酮配伍前列腺素PG05终止早孕的双盲随机多中心试验,证明其终止早孕作用及不良反应均无差异,完全流产率可达92.1%。并且提出了最佳剂量与给药方案,为该药获准生产提供了重要的临床依据。1992~1993年主持实施了4500例上市后Ⅲ期临床试验,在实际应用条件下确认了药物终止早孕的高度有效,除出血外未见严重不良反应。并在国际上首次提出多项人口学因素与完全流产率的关系。1993年主持完成米非司酮配伍卡孕栓与口服米索前列醇的随机比较研究,证实米索前列醇与米非司酮合并应用于终止早孕时,具有口服有效、价廉、室温下稳定的优点。1992~1995年主持“八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完成了17523例设计严密的引入性研究,在国内外首次以大样本临床数据观察了药物终止早孕的实际使用有效率、可接受性及罕见不良反应。该引入性试验结果表明有84%对象在下一次需要终止早孕时仍愿意选择米非司酮药物流产。更为重要的是主持制订了科学与严密的米非司酮和前列腺素类药物联合应用终止早期妊娠的操作常规,为我国城乡广大地区能够大规模、迅速、安全、正确地推广药物流产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原则与方法。至1996年9月全国已推广应用药物流产超过3000万人次,对于减少高危人流,减少大月份引产及计划外生育发挥了重要的社会与经济效益。
        1980年桑国卫首次证明棉酚的毒性具有明显种属差异,并与其体内代谢过程的不同直接相关。80年代后,由于棉酚可在少数用药者中产生严重低血钾症,成为棉酚作为男性避孕药使用的最大障碍。1990年桑国卫在美国康乃尔大学首次发现棉酚可能通过抑制肾脏11-β羟基甾体脱氢酶导致糖皮质激素失去受体选择性,引起丢钾保钠,导致低血钾发生。并进而在有毛与无毛豚鼠上证明棉酚所致低血钾可能与遗传缺陷有关。此一新假设为棉酚与低血钾的关系及预防低血钾的发生提出了一条全新的途径,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浓厚兴趣。
        1985~1995年桑国卫任卫生部药品审评委员会委员,西药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计划生育与妇科用药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1996年任卫生部药品审评委员会顾问及进口药品审评委员会委员。曾参与我国“新药审批办法”的编写,并执笔编写了“避孕药物临床研究指导原则”。由卫生部和国家科委任命参加我国新药研究中GCP与GLP规范的制订与实施,现任中华医学会Ⅲ期临床专家委员会及国家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GLP)专家委员会委员。1987年代表我国参加世界卫生组织甾体避孕药物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的制订,并参与编写由国际著名毒理学家Zbinden主编的国际药物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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